GF — 2000 — 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宕昌县岷江阳光城住宅小区工程地点: 甘肃省宕昌县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建筑工程甲级( A144000109 ) 发包人: 陇南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 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陇南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 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宕昌县岷江阳光城住宅小区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本页以下空白)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 收费单价(元/m 2) 估算设计费(万元) 层数(层) 建筑面积(m 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宕昌县岷江阳光城住宅小区 2-18 174355 √√√13227 说明注:实际面积以施工图面积为准。(以下空白)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项目立项报告 1合同签订时无 2 设计任务书 1合同签订时 3用地现状图(或地形地貌图) 1合同签订时 4用地红线图(含电子文件) 1合同签订时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合同签署后 30天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 8双方协商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227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方案通过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 30%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第三次付费 40%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第四次付费 10% 建筑主体封顶后五日内说明: 13元/㎡进行计算。 。 ,以最终政府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总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
宕昌岷江阳光城设计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