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FCG-2016-305
招标单位: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时间:二0一六年九月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无效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请投标人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超过控制价(采购预算价)而造成无效标。
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本项目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采购预算或增加采购项目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受到限制投标行为、网上通报等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供货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前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或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请投标人关注霍山县政府采购网( :// /huoshan)和霍山县招投标网()。
八、中标单位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可以是纸质合同或扫描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公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凭其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全额退至其基本账户,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退至其基本帐户。
九、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
第六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七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霍山县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9月30日
招标编号:ZFCG-2016-305
一、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霍山县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单位: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
2、项目内容及规模: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约190万元(其中信息采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40万元/年,设备采购费最高限价为50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时间:三年(合同签订生效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服务商;
3、在投标区域内无涉及智慧城管事件、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勿需报名,投标供应商于201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霍山县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招标文件公告”或霍山县招投标网( :// hsztb )政府采购“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关注霍山县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更正公告”或霍山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更正补充”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
五、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
联系人:汪先生
代理机构: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淠阳湖对面政务区住建大厦附三楼(淠河东路与经六路交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64-3901961
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发布媒介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a
霍山县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