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对学生的入学和流动做到依法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备案。
(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
《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藉号登记造册,上报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正。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少年,并按《毕节市教育__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毕教通[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
(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教育管理由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月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月___日前)报县(自治昙、区)教育局备案。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市内转出市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四、借读
,按义务教育内交外、外交内的规定办理,学生需把就读学校的证明交到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备案。
五、休学与退学
、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廷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须持乡在乡(镇、办事处)以上(含乡镇级)医疗证明,经学校___,小学由当地乡(镇、办事处)教育管理都门批准,初中由县(自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体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规定级别的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患传染病的,须持规定级别医院证明,学校___核准,小学报乡镇中心校、初中报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复学。
,除丧失学习能力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的视为辍学。
六、留级
七、毕业
、初中学生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经考核德、智、体等方面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可以发给义务教育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应注明其学历水平。初中义务教育证
书由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审定、备案、加盖钢印。
八、其他
,学校都应及时报告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并在___天内注销学籍;属于非正常死亡的,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黑龙镇二中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___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___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___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