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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 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 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 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 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 《活着》里 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 ; 而 《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 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 就是“卖血” ,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 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 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 ,但许三 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 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 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 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 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 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 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 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 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 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 ,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 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 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 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 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 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 他的英雄不是神, 而是世人 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 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 是余华 1995 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 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 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 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 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 血 ; 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 ; 自然灾害时期
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 ; 儿子们下乡插队, 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 队长置办酒菜 ;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 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 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 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 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 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 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 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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