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五金配件供应商:
为了确保各五金配件供应商的账目清楚,根据我司财务管理要求,财务部决定在本月25号前将各五金配件供应商的帐目全部核对清楚,为此特通知五金配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我司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我司与财务部核对往来账目,逾期不对账且账目不清楚的,我司将不安排付款。此次帐目核对清楚后,以后每月固定9号前与我司对账,具体对账要求如下:
对账时务必将我司仓库的《入库单》、《 送货单》带来;
对账后由我司开具《对账单》,由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此通知以后,凡结算付款时必须凭《对账单》方可付款。
对账地点及时间要求(对账分为现场对账与传真对账):
、现场对账
①、泉州、厦门、安海方向的供应商每月8号前往锦兴对账,
②、漳洲、漳浦方向的供应商号9前到大洋公司对账。
⑵、传真对账 不能到现场对账的,也可以传真对账,传真对账程序为:
由供应商将上月供货明细列入《对账单》,供方经办人签名且盖章后传真给我司责任会计魏小姐收:传真号;0596-3719977,手机:**********,我司核对无误后,由责任会计签名后回传给供货商。
如账务核对有误,可通过电话联系或供货方到我司现场核对。
无论是现场对账还是传真对账,都必须每个月9号前对账一次。
特此通知
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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