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浅析
摘要:从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原则入手,对标志的前置距离、急弯路段的判定、减速标线设置进行了分析,并对目前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施工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路交通标志标线 设置原则 急弯 减速 急下坡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引导公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公路,以促进公路交通安全、提高公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用语告知公路使用者公路通行权利,明示公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状况,告示公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信息。是公路必不可少的重要附属设施,如设置不当或没有设置都将引起交通事故和法律纠纷。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情况下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和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行车引发事故,可见标志、标线在公路上的重要性。
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原则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综合考虑周边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气象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根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的功能和驾驶人员的行为特征进行合理设置。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为道路使用者提供适时、准确、足够的诱导信息,充分发挥公路快速、舒适、安全的效能。
标志设置应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行动特性。凡设置要求司机根据信息采取相应行动的标志时,应充分考虑司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即在设置时,除确保驾驶员在动态条件下能读完标志信息外,还须预留前置距离,以满足驾驶员采取相应行动所需的必要时间。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只提供了设计速度60km/h以上的警告标志前置距离一般值。需未提供设计速度60km/h以下的前置距离。但应设置不小于由行驶速度减速至危险点前停止的减速长度。
1)一般应设在车辆行进方向易于发现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或路肩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带、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特殊情况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
2)应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宜设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 以上侧向净距。如不能满足时,可在道路另一侧设置或适当超出该种标志规定的前置距离。
3)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户外广告标志及路上构筑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
4)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
根据《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规定,在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公路上,应根据设计速度、曲线半径、停车视距和曲线转角等情况判定设置急弯警告标志位置。对于急弯的判定:
1)急弯是指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均低于下表中标准值的路段。
2)平曲线半径大于或等于上表中的标准值,但小于或等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的一般最小半径,且路线转角小于或等于45°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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