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勺窝乡中心学校文
阿州社联[2014]12号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的通知
各县宣传部,各州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4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我州报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六次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阿坝州社科联受理阿坝州内作者申报的成果材料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首次启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和初评机构在线管理。
1、申报者进入网站“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或“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后,点击系统主页面“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线上提交相关初评单位。
2、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州社科联作为社科评奖的初评单位,履行成果的线上受理申报、线上审核、线上管理的职责,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初评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初评材料。
3、申报者报送初评单位的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申报者经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佐证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并在扫描后作为《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的附件同时上传。佐证材料是指: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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