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文件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校长责任制文件等。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共16项)
三、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物票据等。
1、建立有采购进货验收台账,每购回一次食品或原料都应逐一进行验收登记,并有专人签字负责。
2、应当查验所购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并将其复印后放入档案备查,复印件应有供货者签名或盖章。如:采购肉类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物票据或凭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供货商提供合法证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档案。
1、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
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食物留样登记表。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5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并且立即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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