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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假证明
“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追踪
昨日,“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的民事部分一审宣 判,方-舟-子和方玄昌分别获赔 500元和元。对此,方-舟- 子表示不满,将考虑是否上诉。方玄昌没见判决未表态。
据了解,肖传国等5人报复方-舟-子、方玄昌一案刑事 部分开庭的同时,“二方”同时提出了民事索赔。其中,方 -舟-子要求肖传国等5名被告人连带赔偿误工损失 4000元, 方玄昌则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 10
万元精神损失费。
方-舟-子未提供休假证明
昨天,石景山法院针对“二方”遇袭案的民事部分作出 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方-舟-子在案发后,先后8次配合 警方调查,误工事实客观存在,虽未提交医院出具的休假证 明等相应证据,法院酌情判赔 500元。方玄昌的医疗费和营 养费有相应证据,法院支持 ;交通费无证据、精神损失费无 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误工费可待损失发生后另行起诉,肖 传国等5被告人赔偿方玄昌元。
肖传国尚未知晓判决结果
“二方”代理律师之一王光琦介绍,法院认可方 -舟-子
曾8次配合警方调查,如按 8天算,500元误工判决相当于 每日仅元。“作为海归博士,这样的误工损失计算对方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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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公平。”王称
“二方”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彭剑在微博上说,目前通用
的民事赔偿标准是北京职工平均日误工费元,城镇居民平均 日误工费元,北京农民平均日误工费元。方 -舟-子的误工赔
偿,明显低于普通职工标准。
方-舟-子对判决表示不满:“和律师沟通后决定是否上
诉。”方玄昌称尚没看到判决,不方便表态。
肖传国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说,领到判决书后,还没来得
及告知肖传国。“庭审时肖传国曾表示,对赔偿‘二方’经
济损失没有异议,法院判赔多少他就赔多少。”高说。
追访
“闪电”开庭“二方”证据存缺失
“二方”的代理律师彭剑称,方 -舟-子遇袭后,就医时
没顾上保存票据,4000元的误工损失主要是因未能如期向两 家报刊交稿而出现的稿酬损失。但因该案从公诉到开庭都是
“闪电”速度,期间还有“十一”黄金周,两家报刊中一家 没能开出证明,另一家的证明有一点瑕疵,法院最终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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