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领用制度为进一步合理利用办公资源,规范办公物资的发放,降低资源消耗, 结合化药部目前情况, 特制定办公用品消耗定额, 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包括: 一般消耗品: 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白板笔、笔芯、橡皮、胶水、胶带、大头钉、曲别针、订书钉、文件夹、记事本、复写纸、档案袋、标签纸、信纸、长尾夹、电池、打印纸等。耐用消耗品: 剪刀、刀片、装订机、钢笔、日期戳、姓名章、计算器、文件架、档案盒、印泥、钢卷尺等。管理消耗品:电脑、投影仪、创可贴、暖瓶、纸杯、洗手液、抽纸、折叠床等。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一、一般消耗品: 书写用笔每人每三个月最多领用 1支, 如保管不好丢失, 自行负责购买。笔芯、胶水、胶带、曲别针、大头钉等剩余易耗品视使用量而定,重新领用时有实物形体的均以旧换新, 一次限领用一份。二、耐用消耗品: 装订机、剪刀、计算器每两人一份, 其他耐用消耗品视每人的使用情况而定,重新领用时有实物形体的均以旧换新,一次限领用一份。三、管理消耗品:此类消耗品的发放由综合办公室视情况领用。办公用品领用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试运行一个月后制定标准,试运行三个月后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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