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doc北京市淘淀区人民破府文件
海政发〔 2008〕55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 政府决定在全区7个乡镇开展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目的
为充分了解我区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经济社 会活动情况,使抽样调查数据对全区各乡镇具有代表性,为区委、
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新农村发展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 程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调查的统计对象为本地农村住户。统计范围为抽中的本 地农村住户。
三、 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 况、居住情况等。
调查的周期为每月21日到下一个月的20日。
四、 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以海淀区农村地域范围内各乡镇为总体,按照对称 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户,农村居民的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 入与支出通过被抽中调查户记帐取得,其余调查内容采用访问调 查的方式,在年末由调查员对被抽中调查户进行一次性访问取得。
五、 调查的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调 查方案、抽选调查样本、调查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
各镇(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事 项的协调配合。一是要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调查方案和工作步 骤,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对于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二是要组织农经站(农村统计 信息中心)、行政村做好区统计局下发的抽中样本的核实工作, 并将样本的核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区统计局。三是要组织行政村调 查员、录入员认真参加区统计局开展的业务培训,尽快熟练掌握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制度的内容、口径范围、指标解释、计算方法
和程序应用。四是要督促农经站(农村统计信息中心)、行政村 调查员、录入员按照抽样调查方案中的工作流程及要求高质量完 成每月的抽样调查任务。五是要督促农经站(农村统计信息中 心)、行政村调查员、录入员将记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反馈,并定期接受区统计局进行的基础工作检查。
六、 调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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