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doc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方案一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 实施农村劳动转移就业“镇镇通”工程,根据省、市农村劳务输出工 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的通知》精神,经 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全 面调查,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 调查范围、对象、内容和方式
本次调查登记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年龄在16周岁以 上、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不包括在校生) 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包括从事农业劳动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人 员)。
调查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基本状况、技能培训状况、转移就业基本情况 等,以2006年6月30日为调查时点。
调查采取全面普查方式,由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和聘用的村民小组劳动力资源调 查协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二、 实施步骤
本次调查共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阶段(9月20日之前)
各乡镇要做好本次劳动力资源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农村劳 动力资源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党和政府促进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统筹 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做好调查前 期人员、设备、资金等各项准备工作。县将统一发放本次普查宣传资 料,供各乡镇宣传、张贴。
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办公室组织做好乡镇、村和村组调查人员的配备 和培训工作,为普查培训一支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调查 队伍,确保乡镇、村、村组调查员准确掌握调查内容、范围、要求、 设计流程,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确保普查质量。 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县9月19日前集中培训乡镇调查员;乡镇9月 20日前集中培训村(涉农居委会)、组调查员。经培训合格的调查 员发放全市统一的《调查证》,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农村劳动力 资源调查、录入工作。同时,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加 强工作指导、督促,在普查实施阶段对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个业务精、 能力强的同志就地专门督查,各乡镇要在9月22日前县劳务输出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乡镇、村(涉农居委会)、组调查员、督查员 名单、联系电话。
(二)调查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 H ) 各乡镇、村(涉农居委会)、组调查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入户调查, 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逐人进行登记,填写《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资源 调查表》(附件
1)。县、乡镇要指导、督促村调查员认真开展入户 调查登记。各乡镇要重点抓好调查登记数据的复核和抽查工作,确保 调查登记表格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县做好调查登记进展情况 汇报。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指导,及 时发现并解决调查过程中的问题,掌握调查工作进度、做好分类指导 工作,做到每个乡镇指定一名调查登记专管员,强化调查登记工作的 组织实施,并定期召开调查登记工作协调会,确保调查登记工作保质 保量全面完成。
(三) 调查统计汇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 H )
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完成后,将审核无误的《江苏省农村劳动力 资源调查表》报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乡镇再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后,将复核无误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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