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身设计重构乡村建设中村民的主体性
摘要:设计介入乡村建设则是新时代中国乡村发展的新路径。本文通过分析村民主体性缺失的具体原因,结合乡村建设的相关研究进展,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研究焦点——具身认知,提出乡村建设中的具身设计思路,试图重构村民的主体性,并使之可持续发展。以期达到唤醒乡村活力,传承乡村文化的目的,为中国的乡村设计提供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
关键字:乡村建设;村民主体性;设计介入;具身设计;
一、村民主体性缺失与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
华夏文明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基础上的农业文明,所以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乡村未来的发展路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中国乡村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乡村发展面临着现实困境危机,主要体现在乡村人口的流失和乡村资源的剥夺。首先,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显示,在2000—2010年期间,中国跨省迁移人口甚至达到了9304万人,超过1990—2000年的2倍[1]。2012年我国户籍城镇化率约为3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远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2]。乡村人口的城市化、非农化引起了乡村的空心化。其次,随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乡村土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导致了耕作用地的大量减少[3]。耕地向其他农业用地转变和农业用地向城市、工业用地转移两个方面。许多地区将城与村割裂开来,牺牲乡村资源来发展城镇,导致城进村退,城荣村衰。
(二)村民主体性缺失的现状
重构乡村建设中村民的主体性,是脱离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的症结所在。只有以村民为主体进行乡村建设,保障村民的权利和空间,才能留下乡村的村民,保持乡村空间形态和社会结构的稳定,实现乡村自身的良性发展。村民作为乡村中的主体,本应决定乡村空间的生成。而在当下的乡村建设中,往往以政府、资本、精英为主导力量,村民失去对乡村空间的决策权。首先,政府的
“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规划举措对乡村建设实行了包办政策,村民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传统的乡村以村民为主体自发建设,形成各具地域性的空间形态和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而在政府的主导下,往往实行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统一管理的政策,乡村逐渐标准化。其次,传统的乡村农耕产业无法满足资本的逐利性。资本改变了乡村土地性质,乡村产业由传统农业转变为旅游、工业、金融(房地产)等利润更高的产业。乡村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文化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再次,乡村独特的文化价值不应该用城市的目光去评价。在现在的乡村建设中,乡村的空间规划往往由一些没有乡村生活经历的“城市精英”来设计。他们认为“乡村”=“落后”,试图用城市的设计手法来彰显优越性,否定乡土文化。村民在外来文化的压迫下,逐渐丧失了对乡村和自身的认同感。
二、乡村建设中村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村民参与制度的不足
在传统的乡村中,修建祠堂、公路等活动由家家户户共同讨论、共同参与。而现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不畅通,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由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村民缺少了乡村建设中的参与感,村民主体性逐渐缺失。在资本和精英方面,村民的劣势则表现得更加明显,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失去了参与感,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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