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docx.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
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
围
本规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术语与定义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卫生指标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Word 资料
.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
场所
新风量
3
.
(m
/h 人)
3~5 星级
≥30
饭店、宾馆
1~2 星级
≥20
非星级
≥20
饭馆(餐厅)
≥20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20
游艺厅、舞厅
≥30
酒吧、茶座、咖啡厅
≥10
体育馆
≥20
商场(店)、书店
≥20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20
飞机客舱
≥2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 mg/m 3
细菌总数
≤500 cfu/m 3
真菌总数
≤500 cfu/m 3
-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表面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风管表面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积尘量
≤20 g/m 2
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细菌总数
2
≤100 cfu/cm
Word 资料
.
真菌总数 ≤100 cfu/cm 2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允许增加量
臭氧
≤ mg/m 3
紫外线
≤5 w/cm 2
(装置周边 30cm 处)
TVOC
3
≤ mg/m
PM10
≤ mg/m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表 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项目
条
件
要
求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50 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微生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连续运行效果
24 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
效率下降< 10%
较
消毒效果
一次通过
除菌率≥ 90%
卫生检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
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 B。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 C。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
Word 资料
.
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 GB/T 15438 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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