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迎检.docx住建部迎检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集团相关部室、各BT项目公司、参建单位: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质监函【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住建部将于7月对我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做好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仲建华、王峙。
副组长:晏绍杰、范金富、马虎、吴明、林莉。
成 员:李富才、牛云峰、刘文卓、江斌、邓培富、李彬、蔡金、程钢、李恒、张兴健、刘映霞、郭兰、胡静、邓小涛、胡珂、周后强、郑惠文。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迎检工作。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自查整改与迎检工作。办公室设在轨道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李富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周后强、郑惠文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安全和质量的有关工作;安全质量监察部其他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轨道集团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负责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组织工作;
2、监督指导受检单位相关工作;
3、负责集团安全质量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形成汇报材料,报集团领导审核。
(二)建设管理一、二、三、五、六部、系统设备部
1、负责建设单位监管资料(包括安全、质量、风险管控、专项施工方案、监控量测、应急预案及演练等,详见附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检查所监管项目的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质量监测等单位的迎检工作;
3、收集上述单位的自查整改报告,整理汇总形成正式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三)设计部
1、负责在建工程的勘察、施工图审查、设计、环境、风险评估、监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2、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在建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设计等单位的迎检工作;
3、收集上述单位的自查整改报告,整理汇总形成正式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四)总师室
1、负责在建工程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手续、调度令、企业标准
、监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2、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监理总部的迎检工作;
3、收集各监理总部的自查整改报告,整理汇总形成正式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五)计划合同部
1、负责在建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管等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2、形成自查整改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六)资产财务部
1、负责在建工程安全措施费预付、支付、工程款支付、监管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2、形成自查整改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汇总。
(七)前期工作部
1、负责在建工程前期规划、项目审批、征地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八)人力资源部
1、负责集团安全质量人员配置、人才培训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附件);
2、形成自查整改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2、形成自查整改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
(九)信息管理部
1、负责集团工程资料档案制度、监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详见
附件);
2、形成自查整改材料,5月10日前报安全质量监察部汇总。
(十)办公室
负责制定迎检接待方案,做好接待及会务工作。
三、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伸段工程、四号线一期工程、五号线一期工程、十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环线一期、二期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工程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是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测等实施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及开展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2】68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
【2014】111号)执行。
五、迎检工作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3月25日至4月30日):轨道集团各部室及参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及规范迎检资料;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计划,撰写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监督复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在自查整改阶段的基础上,轨道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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