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建 大 准 至 朔 黄 铁 路 联 络 线 ZCZQ-4标
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制度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神华准池铁路指挥部
2012 年 03 月 28 日
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制度
为了适应铁路市场的发展需要,让单位发现与顾客和市场需求
的差距,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增强顾客满意程度,特制定本项制度。
1、按照合同规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的质量保修,过程质
量控制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工程质量的保修工作。
2、工程质量回访对象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及直接的
顾客群体和新闻媒体、 消费者组织、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公司员工、供方等。
3、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如口头、书面、走访等;
信息内容可以有建筑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工程质量、交付、服务等。
4、在工程施工前、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的三个阶段,应定期或不
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
5、工程技术部负责收集整理《顾客意见调查表》 、《顾客投诉和意见
记录》,负责工程保修期间组织工程回访,负责归纳和汇总顾客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和进度方面的信息,并编制《顾客满意程度综合分析报告》。
6、安质部负责收集外部顾客、相关方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
健康安全方面满意程度的信息,并对此进行改进。
7、办公室负责收集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
方面满意程度的信息。
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事故,或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
故,应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及时获取顾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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