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二都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一: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不断加大的招商引资力度,一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入驻我县东城工业园区投资办厂。目前,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业用地已基本用完。工业用地的短缺,严重制约我县的工业经济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随着龙丽高速公路与东城道路主干道改扩建完成,使我县外部硬件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招商引资前景进一步被看好。鉴于二都街区块汤公大道南侧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已经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汤公大道南、北两侧地块毗邻,有利于资源要素整合,形成集中型工业园区。
所以,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顺应遂昌县城“东进西拓”的城市发展战略,缓解目前工业用地短缺的状况,使工业经济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在《遂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的基础上对二都街区块规划做适当的调整。科学的指导二都街区块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遂昌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50220-95)
与本规划相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等。
第三条 规划范围
遂昌县东城区西部,由襟溪和已建成的龙丽高速公路所围合,总用地面积约1.33平方公里(包括水域)。
第四条 规划成果
规划说明和图则。规划说明书和图则同时使用,两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
本规划的控制性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次规划地块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和遂昌县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本细则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规划范围内编制和实施的项目、土地使用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的规定。
二:指导思想与功能定位
第七条 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区位、交通、用地优势,促进二都街区工业园区块建设,适应县域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需求。
以“一园五区”为框架,并以生态型工业园区的发展模式为依据来完善二都街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认真贯彻“以园区建设、产业集聚增强城市发展动力,以城市建设支撑园区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业集聚辐射能力”的山区城市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工业园区的要求,结合城市形态结构以及河网路网建设系统,构建合理、多层次的城市景观体系。
第八条 功能定位
依托连接西城区与云峰区块的区位优势,将本片区块发展成为集工业、城市住区为一体的服务于主城区与周边区域的综合性工业区块。
三: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九条 用地分类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详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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