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有妇之夫与别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征询:广西钟山县的董某,与妻子陶某于1978年12月登记结婚,同时不断共同生活。后董某因生活琐事逐步对陶某心生厌倦,经人介绍认识了虞某,并将其带回家中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董某在与虞某同居期间,遭到陶某及两个儿子的反对,与其发生争吵并打斗。此事过后,董某到钟山县城租房与虞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请征询: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广西 张某
  答: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认定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故弄玄虚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本人有配偶,在本人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尽管没有进展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构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董某与陶某为合法夫妻关系,董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陶某同居,并对外声称是夫妻关系,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仍然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求。因此,对董某应以重婚罪定罪处刑。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axdoer
  • 文件大小12 KB
  • 时间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