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部规章制度.doc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自律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同 学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学校、学院的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律部归属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宿管会自律部管 理。
第三条成为宿管会自律部秩序维护部的部员后,就必须遵守 《自律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部员
第一条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有志于安全保卫工作,承认并守 本部规章制度,自愿参加本部工作,经我部考核合格,即可成为正式 部员。新部员个人资料由自律部报院学生工作部备案。部员发放统一 标牌。
第二条部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及责任感, 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热心为全院师生、本部服务;同学之间相互团结、学习、
尊重、监督。
3、 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4、 有一定的交际能力和体育特长或写作等。胜任本部所分配的 各项任务。
5、 严于律己,树立自身院内、院外的形象。
第三条部员的权利:
1、 在本部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部领导机构成员有监督权,对部内工作有提出建议和意 见的权利。
3、 对院内的各种活动有出席权利。
第四条部员的义务:
1、 有遵守本部章程及决议、积极参加本部会议及各项活动的义 务。
2、 有支持配合本部工作、维护本部威望与声誉的义务。
3、 有及时、按要求完成本部布置的任务的义务。
4、 有及时向学生工作部、保卫科反映学院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第五条部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被取消部员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2、 触犯学院规章制度、受学院行政处分者。
3、 无故不履行本部义务和不参加本部工作三次以上(含三次)
4、无故旷值2次、迟到3次者;
5、 造成部里严重的声誉损坏经常委会讨论投票过半数者;
6、 各领导干部无故旷会3次者,取消其职务;部员无故旷会3 次者取消其部员资格。
7、 不服从领导,一意孤行者。
第六条其它
1、部员每学期期末做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交自律部备案。
3、 本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对其表现好的部员可继续聘任。
4、 部员毕业作自动退出处理,凡要求退部的部员均需写出申请 书,并经常务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离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部组织机构由常委会、秘书处、秩序维护队三部分组 成。
第八条 本部负责人由部长、副部长、秘书长、秩序维护队队长 组成。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九条 本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秩序维护队队长组成常委 会,是本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
1、 审查和批准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部的工作方针、任务及有关重要事项。
3、 讨论和决定本部部员的辞职、辞退事项。
第三章 部门及岗位职责
部长职责:
1、 负责召开本部的全体部员会议,传达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 研究和布置本部的工作。
2、 做好本部的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审批各项的经费开支。
3、 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工作,经常向主管领导反映 情况,汇报工作和请示工作,并及时向下属布置工作。
4、 负责组织起草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对工作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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