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律实务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冯彪律师
讲师介绍
冯彪律师,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分所主任。毕业于西南财大、川大、川师大,西南财大留校教师,高级工程师。
2021年五四青年节,四川十大出色新青年〞。
讲师介绍
1999年开场从事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相关管理工作,对成都、海南房地产市场有深入研究,主持过电梯住宅、别墅、商业楼盘、旅游景区开发,参与过邓小平故居规划及建立。
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总规编制及评审专家。效劳于中国铁建、郎酒集团、蓝光地产、万华集团等知名企业,兼任天府新区麓湖新城招投标中心副总经理。
一、招投标概述
〔一〕招投标的优点
获取合理的价格
更多的选择范围
良好的合作预见
依法建立所必须
〔一〕招投标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展以下工程建立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展招标:
〔一〕大型根底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平安的工程;
〔二〕全部或者局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一〕招标的范围
国家计委在[2000]54号标准中规定: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平安的根底设施工程,包括电力、新能源等工程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展。该标准第七条还规定各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到达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展招投标:
〔1〕建立工程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效劳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采用招投标。
〔一〕招标的范围
?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 涉及安、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展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展招标。
〔一〕招标的范围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展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展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立、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工程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立、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效劳,否那么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一〕招标的范围
?工程建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方法?〔七部委第2号令〕
第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工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工程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展招标:
〔一〕涉及安、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已建成工程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展设计影响工程功能配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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