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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履职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区民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区民政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属区人民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双拥办公室、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评残审核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休干部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6、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
7、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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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11、负责殡葬执法管理;
12、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内容
(一)坚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
强化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推进法治建设。扎实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职工权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30多项行政法规开展民政工作。
坚持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局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联系点情况;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其他主要工作制度等进行常年公开,坚持公开局机关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和文明用语、忌语。对群众反映的事项全部予以受理,详细记录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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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树立诚信、公正、廉洁形象。
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发扬求真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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