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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中心管理制度
售楼中心作为公司面对客户的窗口,起着重要的作用。它除了是客户
了解、认识楼盘的通道,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的地点外,更代表了公司的形 象、人员的素质。为了能保持楼盘的良好形象以及让每位到场的客户都能 感受到我们认真的工作态度及热情的服务,特制定以下的售楼中心须知, 希望各位同事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提高我们的企业形象。
一、考勤要求:
1、 售楼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 00—12: 00 下午14: 00—18: 00, 当H值班人员为上午8: 00—下午18: 00o特殊情况须根据要求提前到岗。
2、 售楼部人员每天上、下班须在签到表上签到,如有代签、漏签者,均视 为迟到或早退。
3、 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一经发现罚款20元,六十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矿工一次罚款50元,累计旷工3次以上直接开除。
4、 销售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采用逢周一至周FI轮休制,休假要由专案经 理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专案经理请示、批准后离岗。
5、 例会及相关培训会议均不能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专案经理请示、 批准后执行。
6、 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巾请,请假一天由专案经理批准,一天以上须由 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三天以后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病假须 医院出示病假单)
7、 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须及时告知专案经理且获得批准后离岗,并在上 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若没有及时告知或补办请假手续,则 按旷工处理并予以口头警告。
8、 上班时间内因需要外出者,应在外出之前向专案经理和当值同事说明, 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按登记表外出时间及时返回,如未经批准离开岗位二 十分钟以上,事后又没有合理的解释,作旷工处理。
9、 其它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二、 仪容仪表要求
销售人员必须着工装、穿黑色皮鞋并佩戴工卡及司徽;男同事不许留 胡须;女同事须化淡妆,不可以披发及佩带过多的饰物,如未按上述要求, 每项罚款20元。
三、 工作要求:
1、 每天按当值先后顺序轮流接待待客户,若特殊原因不能接待客户的,应 提前和专案经理说明,违者罚款20元。
2、 接待完客户后必须将客户送出门外,待客户离开后,方可回到售楼部。 并作好收台工作,据实填写见客笔记。违者每项罚款20元。
3、 接听售楼电话应严格按照《电话接听礼仪规范》执行,违者罚款20元。
4、 销售人员不可用售楼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上班时间发现玩手机、上网者1次罚款20元。
5、 售楼中心内同事之间谈话时要注意讲话的声音、措词,不可手舞足蹈, 影响公司的形象。特别有客户在场时,更应注意谈话的内容,不能在客户 面前聚在一起闲谈,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内,不得使用粗言秽语,违者 罚款20元。
6、 ,如有违反,罚款20元。
7、 销售人员任何时候都要以客户为重,不得怠慢,更不允许有任何的冲撞 与争执行为,如有违反,罚款20元。
8、 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并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不允许有任何的抵 撞行为与语言。
9、 同事之间如发生争客、争佣等事件均不能在客户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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