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综合执法能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以下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将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分局特成立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安大队、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由副局长何永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杨永平兼任副主任。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新区公安工作大局和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实际,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采取严肃查
办违法违纪案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警风警纪教育等专项整改措施,有效解决随意执法、滥用执法权、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工作任务
严惩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深入查找公安机关在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危害,研究和整改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和措施。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开展警示教育和“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良好警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专题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为保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检查阶段
其中: 5 月 16 日
至 5 月 20
日 为部门自查
阶段, 5 月 21 日
至
5 月 30 日
为分局集中检查
阶段,着重排查以下突出问题:
1、执法不作为、 乱作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和生
命财产安全漠不关心,对群众报警推诿敷衍,甚至有
警不接,有案不立,造成被害人报警无门、 求助无援;
对发现的犯罪线索不告不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
之,致使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弄虚作假,瞒报实情。
2、执法不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罚代处,
以保代侦,处罚不公,同责不同罚,不同责同罚。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滥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保而不审、久保不结,违法使用保证金,违法
扣押当事人财物, 擅自动用被扣押车辆, 挪用、丢失、损坏被扣押财物;滥用继续盘问措施,随意扩大盘问
对象范围;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在执法办案中吃拿卡要,接礼受贿,徇私舞弊,放纵犯罪。受利益驱动,枉法办案,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作风粗暴,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刁难群众,严重伤害群众感情。
3、滥用罚款处罚。 受执法利益驱动, 把罚没款作
为绩效指标,将罚没款与公用经费挂钩,顶格处罚、
降格处罚、超越法定幅度罚款、罚款无法律依据等,
影响执法公正。
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排查内容,对本部门和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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