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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光产监协〔丨第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样本)
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
项目名称:
准入行业类别:
土地出让(租赁)合同编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制
深圳市光明新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深光产监协〔〕第号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土地竞得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 为切实履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 〕 号)
相应宗地的产业准入条件等要求,比照现行的深圳市有关产业用地控 制标准、有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等文件的指导原则, 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此协议。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出让年期: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达产后产值承诺最低标准(元):
达产后年汇缴税收承诺最低标准(元):
项目名称:
准入行业类别:
其他产业准入条件: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应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 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
(二)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专业机构可按时间节点核验乙方项目各项 指标及乙方承诺落实情况。经核验乙方未能达到本协议所约定要求的, 甲方可按照本协议违约责任的约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 甲方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四、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此宗产业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第二条“宗地基本情况”中约定 项目的建设。
宗地基本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在获批准后 30
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地块基本情况变动备案。
(二) 乙方承诺: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项目总用地面积, 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不低于 元/平方米;
2 .项目投产时间为签订土地使用权供应合同后的 年内;
3 .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土地使用权供应合同后的 年内;
4. 项目达产后产出效率(项目年增加值/项目总用地面积)不低于 元/平方米,且乙方工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新区规上工 业增加值平均增速;
5. 项目达产后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项目年汇缴税收 /项目总用地
面积,不含关税)不低于 元/平方米;
6. 项目达产后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不高
于 吨标准煤/万元。
(三) 乙方如注册地址不在光明新区,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供应合 同后的三个月内办理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到光明新区的手续。
(四) 乙方承诺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土地出让期内企业注册地址 不变更至光明新区以外的地区。
(五) 乙方在全供应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 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出 资比例结构、股权结构改变,应当事先经甲方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同 意、。
(六) 乙方在未经产业用地竞买资格审查(核实)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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