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庆市热力公司热费收缴管理办法一、收费计划管理(一)收费计划的制订、下达及分解每个采暖期结束后, 由信息管理部牵头, 收费管理部、企管监察部、生产管理部、各供热分公司配合, 共同对各类用户房屋面积、结构、用途及断暖、低温、自供热、拆除建筑、新增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信息管理部在每年 7月1 日前将下一采暖期收费计划下达至各供热分公司,各供热分公司必须在每年 7月 15 日前完成收费计划的向下分解工作。在制订、下达计划时, 属于单位付费部分的面积列入府园供热分公司大费队收费计划; 属于个人付费部分的面积列入供热分公司收费计划。(二)收费计划的调整 1 、采暖期初下达的计划,不作为最终计划。 2 、各供热分公司在采暖期内应将计划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收费管理部,由收费管理部协调信息管理部统一调整。 3 、采暖期结束后,由企管监察部牵头,收费管理部、财务经营部、生产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各供热分公司配合, 共同对断暖、低温、自供热、拆除建筑、新增面积的计划进行调整、复核并完成计划的最终调整工作。二、收费指标考核收费指标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一)收费指标 2 收费管理部应根据公司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量, 全面、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制订总体及各阶段的收费指标。(二)进度安排由收费管理部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间段及收费任务, 在收费计划下达后具体安排。(三)目标考核由收费管理部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三、报表、档案管理(一) 各供热分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模式向收费管理部呈报收费日报、周报、年报表等各类报表, 要求数据、内容准确无误。(二) 各供热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收费期间的各类台账、用户联系卡、各类问题处理登记簿、各类报表、供用热合同及各种与收费有关的手续,要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库。公司相关部门、各供热分公司必须在采暖期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并自行保留复印件。四、收费发票管理(一) 热费票据必须使用公司统一购买的发票, 严禁使用其他类型的票据代替, 公司统一实行微机填写发票, 严禁使用手工填写发票。财务经营部设专人负责收费专用发票的购买、发放、回收、保管。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方可使用。(二) 各供热分公司核算员根据收费需要, 统一到财务经营部领取收费票据,并严格履行手续。 3 (三) 各供热分公司核算员是基层发票管理专职负责人, 承担发票管理责任。(四)发票的填、开 1 、发票须按编号顺序使用, 必须微机填写, 填开内容要与计划一致。 2 、填写错误的发票必须重开;必须妥善保管作废的发票并将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全部注明“作废”字样。 3 、严禁虚开、多开发票。(五) 发票用完后再次领取发票时, 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旧发票经财务经营部票据管理人员逐页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领用新发票。核算员负责将发票及时返回财务经营部, 并在登记簿上标注返还时间。各供热分公司必须在每年 6月 30 日前将收费发票全部返还财务经营部, 由财务经营部、收费管理部共同核实, 核实无误后存档。(六)核算员、收费员必须妥善保管发票,严防丢失及损毁。在热费收缴中, 如发现票据丢失, 收费员要立即向收费副经理(大费队队长)汇报,并写出丢失原因及过程,同时上报财务经营部、收费管理部及收费副总经理,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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