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务发布合同.doc广告业务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以下称甲方):娄底三江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湖南娄底大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广告发布媒体(或地点):上瑞高速公路-娄底收费站的进 出口处。
二、 广告发布时间: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5 月20日止,时间为半年。
三、 广告规格:40米*6. 1米
四、 合同总额:人民币壹拾栾万陆仟元整(¥ 176000. 00元), 以上价格含一次制作、安装费、工商审批费、管理费等一 切费用,乙方及开具正式广告发票。
五、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首付一个季度款即¥ 88000元, 下个季度广告款在上个季度发布完前半个月三个工作日内 全部付清。
六、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6天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如在发布期内更换图案,应提前将彩稿交予乙方再 次审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 格。
广告采用由甲方提供或审核的样稿,对不符合法律、 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直 至更正为止,且更正耽误的时间只能在乙方位置空 余时才能为其延期发布)。
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 保广告发布设施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的正常效果。
甲方在发布期间如需更换图案,则按15元/nV向甲 方收取。
本协议工商等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代办 时,乙方必须提供与该业务内容有关的证件及合法 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到期未支付金额 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如逾期7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 价款的,乙方有权处分甲方租用的广告位置及广告材料 并追讨前欠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每逾期一天由 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元/天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 广告发布延迟(如样稿不合格或约定内未付样稿)由甲 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发布延迟(如场地原 因)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广告媒体损坏并由此造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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