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中央、省、市、区政令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广播电视信号不间断,高质量传输,增强广播电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在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综合防范的原则,建立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映及时、处置果断的安全播出应急工作体系。 编制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 号); (2)广电总局转发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广发技字[2004]743 号); (3)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府发[2005]65 号); (4)省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5)成都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需广播电视部门在宣传、技术、装备和处置方面配合的应急处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分各播出机构和区两级。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当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涉及的相关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按预案正确处置,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并同时迅速报告区安全播出指挥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出正确处理、并与市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保持业务联系,对较大、重大事件区安全播出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全播出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图) 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成立区安全播出指挥部, 由局长任总指挥, 分管广电工作的副局长任总调度,区广播电视台、兴网青白江公司、攀成钢电视站、川化电视站相关领导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广电科。 24 小时值班电话是 83680930 , **********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播出突发事件进行指挥、调度、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青白江区各安全播出机构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本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自办节目、外供片的审查;播出系统的安全和台安全播出事故、事件处置的指挥、协调和报告工作。兴网青白江公司:负责本公司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转播机房的安全播出、安全备份设施的安装; 负责传输干线安全防范。攀成钢电视、川化电视站: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播出预案;负责本企业有线电视网覆盖范围内播出安全工作。 安全播出相关部门安全播出职责区防邪办:指导广播电视安全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设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它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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