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在相逢
你会不会这样── 有些地方,你一辈子再也不想回去 有些人,再也不想遇到 但,没有办法,对不对?
就好像有些事,以为早已忘记
没想到,却影响你一辈子
有的人,想忘记
却要用尽一生
?1?
当4月的暖阳充斥城市的每个街角,才能真正地感觉到北方春天的气息。罗煜从阳台望下去,太阳的色调正与漫长冬季留下的灰色基调混合,似要慢慢将万物融化,让人感觉到深切的温暖和幸福。十分惟美。
可是,可是这样温暖的城市却不属于他,呆的越久,越让他感到陌生,还有那种孤独,那种身在喧嚣人群中,却突然生出无比孤独的落寞,时常袭击他,让他越来越脆弱。也许,慢慢就会本属于我们的自由,而在不停的挣扎奋斗中苦苦去寻求那所谓的自由。有时候罗煜那么渴慕着浅薄、轻浮,让生活飘过他,或他飘过生活,都可以,只要是飘。
就是这般行云浮止,聚散无由。
?2?
离开家乡求学工作,许多年过去了,每年只有春节罗煜才能回到家乡。那里有童年温暖的记忆,窄窄的巷子,深深的庭院,梳着发髻的瘦小的婆婆,花瓣颜色参差的花朵,懒洋洋的猫猫狗狗,垂下须子的老榕树,高高矮矮的石头城墙,还有墙那边仿佛被人遗忘的大海。
他会一个人来到海边,躺在沙滩上,仰望天空,深呼吸。吸进来的是清新,呼出去的浊气,仿佛有个无形的过滤器,将他一点一点清洁到纤尘不染。好像自己变成了透明的,他的心在那一刻是那样的纯净、轻松,仿佛自己在慢慢变轻。
还有那家店──看书吧。那是罗煜必去的地方,像是有着前世的约定,赶赴一场约会,总要在那里呆上很久,总是那张靠窗的台子,让他忍不住回到记忆所在。罗煜一直认为时间是有重量的。都沉浸在那些店里的木头中。他喜欢用手去触摸那些店门和印满内容的纸张。或脱了鞋子,光着脚走在木头地板的回廊中,脚底的触感,也会轻易让他感动着。他喜欢有重量的颜色。颜色是店中书架木料油亮而沉稳的暮色,是纸张被铅墨印的黑色,是墙上被岁月侵蚀下的斑斓,是转入店门那道融入昏黄的暮色。这温暖的黄昏可以如此柔和而暧昧着,这里是这个老城最动人的暮色景致。一切美好都因着那个美丽的春天,那场美丽的相逢。
罗煜高中毕业那年,因已经被保送重点大学,所以在别人都苦读备考时,他早已尘埃落定地心轻体轻,优哉游哉。那时他天天泡在这家书吧,看得昏天暗地。后来跟掌柜姐姐混熟,成了小店员,帮着整理书籍,给读书的客人泡茶送饮料。作为酬劳就是可以让他随便看书。
就是在这里遇到儿的。那天,罗煜将那壶“兰贵人”送到窗边的桌台上时,见一身穿麻布斜襟长上衣、磨得发白的牛仔裤的女子,正捧着高木直子的绘本小书看得有滋有味。风格不搭的衣着,在她身上却显得很搭调。旁边放着一本线装本的《道德经》,还有一本《荷马史诗》。罗煜有点晕,这是啥风格啊,也太杂糅了。女子抬头微笑对罗煜点头,粉粉的脸庞一笑有两个很小的酒窝,眼神明亮清澈,真是惊鸿一瞥。罗煜真的晕了。
“Put your head on my shoulder
Whisper in my ear baby
Words I want to hear tell me
Tell me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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