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国为例论新闻自由和政治的关系
【内容摘要】:
新闻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载体和工具,虽然传播的载体在不断地进化,但本质却并未发生改变,其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功能没有改变;同时,作为引导舆论的重要工具,它为统治者服务的本质也从来没有改变过,特别是当新闻传播的载体越来越需要技术和资金来维持的时候。统治者为了使新闻能够为其统治服务,不断地予以限制、暗示、引导、威胁、打击、进而更方便的达到其统治人民、对外扩张的的目的,但与此同时,新闻(或是传媒)又以其本身具有的导向性作用这一软实力不断地与政治的硬实力碰撞。
【关键词】:新闻、政治、控制、对抗、舆论
一、新闻自由在美国
“政治跟行政要为文化服务,要为文化界排除障碍,让它有更广阔的空间,这个是我们政治人物应该做的” ——马英九
乍一看这一句话与本部分无关,其实不然,因为在这里,文学和新闻都起着同样的作用,都是在传播一些内容(新闻消息)的同时试图改变读者的思想,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同时,这一句话也一定让文人、新闻人和准新闻人感到欣慰,毕竟不管是真是假,有政治家是肯定过我们的重要性的。当然,这句话出现在“在二十一世纪世界华文文学高峰会议”开幕式上这样的大众视野中,我们也不必去过分深究它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但在美国,至少外国人眼中的美国,这可是被视为有着极其重要意义的事件,原因就在美国一直自诩的“自由”上。学新闻的提到美国的自由就不得不想起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 ,尤其是第一条:
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申愿之权。
这是以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为首的民主力量经过艰苦的斗争才于1789年另外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自从1791年经各州议会批准生效后一直行使至今。它给新闻媒体的权利使得“在这世界上美国总统也许是自由国度中最不自由的人” 为此,美国人还自诩他们有一个在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权利制衡力量——“第四等级”,即独立的新闻界,以此来维系需要大量新闻信息和多元意见的民主社会,约束貌似强大的政府所具有的行政权利。 美国新闻人的确是这么说的,当然,他们有说这句话的底气,例如“炉边谈话”“水门事件”、“U-2侦察机时间”、“起居室战争(越战)”、“扒粪运动”和尼克松总统的白宫“艳遇”等等,当然还有不得不提的几乎完全由传媒帝国用新闻完完全全导演的美西战争。而在媒体力量的证明上,每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绝对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全部的媒体都开足马力为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做宣传,同时去挖苦和诋毁竞争对手,全力为总统候选人拉选票,以至于专门成立了为总统做宣传的机构。罗斯福总统的“炉边谈话”创造了一个在极短的时间内挽救美国金融业的奇迹。我们不能把全部的功劳都归于新闻,但它的力量又绝对不可忽视。托马斯•杰斐逊说过“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所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办法是新闻自由”“没有检察官就没有政府,但是,哪里有新闻出版自由,哪里就可以不需要检察官”,更是肯定了新闻的力量。杰斐逊认为:言论出版自由与政府的秩序是一致的,正派的政府不会被言论所打到,我们决不能限制出版自由,除非对公民的名誉造成损害。 杰斐逊时期新闻自由被广泛推崇,他认为新闻出版不应受限制,完全自由“发挥报刊媒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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