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筋劳务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特定制本合同。甲方将 新添国际购物中心(续 建工程) 负一至负五层的钢筋植筋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项目工程名称:贵阳店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北衙路交叉
口新添国际 购物中心 (续建工程) 负一至负五层梁板
植筋项目。
2、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所需的钢筋植筋。
3、承包形式: 包工、包工具、包植筋辅材 (不含钢筋主材,
钢筋由甲方提供和下料) 。
4、承包单价:Φ 6= 元/ 根,Φ 8= 元/ 根,Φ 10= 元 /
根,Φ 12= 元/ 根,Φ14= 元/ 根,Φ 16= 元/ 根,Φ 18=20
元/ 根,Φ 20=27 元 / 根,Φ 22=34 元/ 根,Φ 25=39 元/ 根。(注:不含钢筋拉拔检测费用)
5、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按现场植筋收方数量的 90%支付进
度款,工程完工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人工工资表及工人身份证复印
件,甲方在 30 天内给乙方尾款一次付清。
6、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限内作业,不得影响主
体班组施工作业。
7、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具备专业施工技术和施工资质证明,
按相关植筋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如达不到技术规范和设计
要求而造成的返工, 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需向甲方提
供植筋所需材料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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