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 混合结构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规定的混合结构, 系指由外围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框筒或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框筒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筒中筒结构。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体系非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 6度7度 8度9度 框架-核心筒钢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210 200 160 120 100 70 型钢( 钢管) 混凝土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240 220 190 150 130 70 筒中筒钢外筒-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280 260 210 160 140 80 型钢( 钢管) 混凝土外筒-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300 280 230 170 120 90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不宜大于表 的规定。表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宽比结构体系非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 6 度、 7度8度9度框架- 核心筒 8764 筒中筒 8875 抗震设计时,混合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混合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确定。表 钢- 混凝土混合结构抗震等级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 6度7度8度9度房屋高度(m) ≤ 150 > 150 ≤ 130 > 130 ≤ 100 > 100 ≤ 70 钢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二一特一一特一特一特一型钢( 钢管)混凝土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二二二一一特一特一型钢( 钢管) 混凝土框架三二二一一一一房屋高度(m) ≤ 180 > 180 ≤ 180 > 150 ≤ 120 > 120 ≤ 90 钢外筒-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二一一特一一特一特一型钢( 钢管)混凝土外筒-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二二二一一特一特一型钢( 钢管) 混凝土外筒三二二一一一一 2 注:钢结构构件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6、7、8、9 度时应分别取四、三、二、一级。 混合结构在风荷载及多遇地震作用下,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最大层间位移与层高的比值应符合本规程第 条的有关规定;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应符合本规程第 条的有关规定。 混合结构框架所承担的地震剪力应符合本舰程第 条的规定。 地震设计状况下,型钢(钢管) 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 RE可分别按表 -1 和表 -2 采用。表 -1 型钢(钢管)混凝土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 RE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斜截面承载力计算型钢混凝土梁型钢混凝土柱及钢管混凝土柱剪力墙支撑各类构件及节点 表 -2 钢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 RE 强度破坏(梁,柱,支撑,节点板件,螺栓,焊缝) 屈曲稳定(柱,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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