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章俊程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1120)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涉检网络舆情日益高涨,涉检网络舆情处置也成为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把网络作为检察宣传的重要阵地,不少检察机关也提出了应对网络舆情的对策和措施。本文从传播学的视角和微观的引导技巧层面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提出了一些建议,同时对法治社会与新媒体监督的关系也有所涉及。
关键词:涉检舆情;舆论引导;意见领袖;新媒体监督
:A :1007-8207 (2013) 10-0022-04
收稿日期:2013-05-31
作者简介:章俊程(1983-),男,江西南昌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硕士,研究方向为媒体与法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同时,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作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之一,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介入、调和各类社会矛盾的同时,也必须面对人民的监督,而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媒体的监督越来越成为新的监督热点。在这一前提下,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媒体、网民的“拷问”,平息各类“新闻风暴”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大众传播时代,传媒作为传播文化、宣传法治进而影响大众思想观念乃至行为的载体和机构,在有意无意之间将每一个人裹挟其中,自然而然成为法治建设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如果说在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中,新闻的爆发还存在着一个记者采编、领导审核、媒体刊发的过程,还存在“把关人”这一角色的话,那么,随着自媒体、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拍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则使得“人人都是记者”正成为可能,导致任何一个细小的事件都可能马上成为网络热点,并在网络这一“舆论场”中持续发酵。检察机关处于整个社会这一“舆论场”中,自然也受到网民千万双眼睛的关注,如近几年的“检察官进京抓记者
”、“检察官掌掴小学生”、“贫困县检察长开百万豪车”等新闻都曾在网络上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涉检网络舆情也逐渐走进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视野,而如何处置、平息、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也成了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同志曾在不同场合提出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把网络阵地建设当作增强检察宣传工作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在硬件建设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05年起就提出了“一网五库两类应用和一个门户”的“1521”工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也设立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QQ等,以应对各种网络舆情。在软件建设方面,全国已有不少地方检察机关提出了网络舆情应对措施和应急方案,如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于2009年6月出台了《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实施办法》。同时,各级检察机关都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熟悉检察业务和媒体规律的网评员队伍,不断强化对网络舆情的监测、报送、引导等工作。但这些措施多从领导、机构、平台、网评员队伍建设等宏观层面探讨涉检网络舆情,而在微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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