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做好 201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各学院: 为了做好 201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 2014 〕5号)(见附件 1 )、《关于下达 201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 教学司〔 2014 〕号)( 见附件 2)和《山东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大教字[2011] 53号)( 以下简称《 53 号文》, 见附件 3) 文件精神, 具体通知如下: 第一条成绩计算、排名方式与公示比例(一) 各学院应于 9月9 日前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成绩为准,按照《 53 号文》规定的办法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二)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班级、专业或者年级进行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排名方案应公正合理,向学生公布,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本科生院备案。(三) 对于推免比例为 60% 及以上的实验班和基地班, 应公示全部学生的成绩排名; 对于推荐比例为 30% 的实验班, 公示综合成绩排名前 70% 的学生; 对于其他推荐比例的年级或者专业, 公示综合成绩排名前 50% 的学生。第二条推免数量的确定(一)教育部分配的推免计划在扣除各类单列计划之后,由总校和威海校区按统一比例分配。单列计划由总校和威海校区统一使用。(二)各学院的推免名额由学校按照《 53 号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订,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三)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名额为总名额。学院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院工作需要, 制订各班级和专业的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2 该方案必须经过公示,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后执行。(四) 学院应按照综合排名公示名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学生推免资格。当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排名靠后的学生可以依序递补,但不得超出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公示范围。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签订书面的放弃申请并说明放弃原因, 由学院在备注栏注明放弃推免原因。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汇总样表见附件 8。(五)高水平运动员的推免按《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意见》(山大教字〔 2003 〕 54 号)执行。(见附件 9 )。(六) 泰山学堂、法学 4+2 及生物医学 4+3 实验班推免条件见附件 10。(七) 尼山学堂推免条件见附件 11。第三条推免工作安排(一)推免时间安排见附件 4。(二)推免手续以学院为单位集体办理。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报表见附件 5。(三) 9月4 日下午 2:30 在知心楼五层第四讲学厅召开全校推免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各学院负责推免领导小组的组长和负责接收的组长及主要具体操作人员届时参加。附件 5 一并提交。第五条其他说明(一) 学院不能完成的推免计划, 由学校统一收回并重新分配。(二) 申请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科技竞赛)类单列推免计划的学生,英语( CET4 )成绩应达到 428 分及以上,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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