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按照市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环保局“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方案。
一、“12·4”期间,在办楼门前摆放环保法制宣传板一块,宣传时间10天。
二、向局包村送发环保宣传资料50份。
三、继续办好《XX晨报》XX专版“环保专栏”,11月至12月出刊8期。
四、局领导在全局干部中进行十八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讲座。
五、组织一次全局50岁以下干部学法答题活动。
六、检查全局干部学法笔记。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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