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检验标准01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01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01
表面处理检验规程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金属表面处理检验规范适用于电镀、氧化、化学处理、阳极处理、喷塑、喷漆、喷砂、拉丝等金属表面处理的检验。
3、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以保护和装饰为主要目的,在阳极氧化膜表面涂装有机聚合物膜得到的阳极氧化复合膜.
3.1 A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正面(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B 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四侧边(需将表面处理件偏转 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膜厚:必须符合图纸规定。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生产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术语和定义
5。1 A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正面和顶面,后壳的顶面,手柄, 透镜,按键及键盘正面,探头整个表面等).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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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左右侧面,底壳或后壳的左右侧 面及背面等)。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5.3 C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面壳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 内部零件表面).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5。5 基材花斑:电抛光、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材
料微孔等原因所造 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
块状花纹 外观.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
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浅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镀(膜/塑/漆)层表 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数控冲床加工中机床台面对板材的摩擦产生的轻微痕迹属于此类划痕。
5。8 深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其它无镀(膜/塑/漆) 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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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5。11 烧伤:拉丝、电抛光、电镀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零件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5。12 水印:电镀、氧化或电抛光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5.13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新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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