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作用华为的内部股制度对吸引人才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过去华为有种“1+1+1”的说法, 即员工的收入中, 工资、奖金、股票分红的收入比例是相当的。而其中股票是当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来进行派发。一般是用员工的年度奖金来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还不够派发的股票额, 公司会贷款给员工。而员工也是很乐意于这种贷款。因为, 分红的比例历年以来都保持在 70% 的高位。二、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华为基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关于知识资本化、价值分配的形式有所论述:“我们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一方面, 普惠认同华为的模范员工, 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 将不断地使最有责任心与才能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坚层”、“华为可分配的价值,主要为组织权力和经济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机会、职权、工资、奖金、安全退休金、医疗保障、股权、红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华为员工拿到股权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每个营业年度公司按照来公司工作的年限、级别等指标确定每个人可以购买的股权数, 由员工拿着现金到一个叫资金事业部的地方去登记购买, 一块钱买一股。公司要求员工在一份文件上签名, 但文件只有一份, 签完名后立即被公司收回。在员工眼里,在这张纸上签字是购买股权的一个必然程序,不签就没有股权。员工交完购股款后并不会拿到通常意义上的持股凭证,每位员工具体的股数都由公司备案存档,员工只允许从股权登记名册上抄下来自己的股权数。华为也曾发过股权凭证, 分别是在 1995 年和 1996 年。据说当时的华为为了规范股权发放, 给当时的员工发了一个叫“员工股金情况书”的东西, 上面记载着工号、姓名、拥有股金数目等内容, 盖的公章是华为资金计划部和资金部。但此后, 公司就再也没有发过任何持股凭证。三、股权回购计划在 1997 年的《员工持股规定》中,华为的持股原则是“入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1999 年的原则变为“入股自愿、遵守管理”;关于股份回购价值计算,1 997 年的公式为回购价=购买价(1+X% ×月), 1999 年的公式则变为:回购价=购买价(1+X% ×月/12) 。(注: 1997 年公式中 X 指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利润率, 月指本年度退股时的实际持有月份; 1999 年公式中 X 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当年数值,月指本年度退股时的实际持有月份。刘平 2001 年1 月离职时办理股份回购是按照 2000 年的基数 1:1 兑现,而随后在 200 2 年3、4 月份离职的员工则可以按照 1: 的比例兑现。 2001 年2 月,华为以 65 亿元的天价将华为电气卖给爱默生公司, 爱默生看中的恰是华为电气的一班精英员工, 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是要求保持华为电气的人马基本不动,而华为方面为了留住这班人马,承诺在 4 年内将华为电气的员工股按照 1:4 的比例逐年兑现。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2002 年3月, 华为开始改变传统的一元钱买一股的做法, 实行一种叫做“虚拟持股权”的计划, 这个计划实质是增值权, 也是期权的一种。在员工们看来, 该计划比股权制度合理了很多: 根据华为的评价体系, 员工可以分别获得一定额度的期权, 四年期限内, 以最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员工每年可兑现 1/4 , 员工不用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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