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11B 10302—哆6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ailway-track engineering
1996.05.25发布 1996.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ailway-track engineering
TB 10302—96
主编单位:铁道部第一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1996年8月1日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地质盐渍土勘测规则》
等四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铁建函(1996]221号
<铁路工程地质盐渍土勘测规则》(TB 10045—96)、《铁路 工程地基土旁压试验规程》(TB 10046--96)、《铁路工程水文地 质勘测规范》 (TB 10049—96)、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TB 10302--96)经审查批准,现予发布,自1996年8月1日起 施行。
本规范由部建设司负责解释。由建设司标准科情所负责组织 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目 次
1总 则 1
2施工准备 2
3普通轨道 5
3.1铺 枕 5
3.2铺轨基地与轨节组装 6
3.3铺 轨 8
3.4铺碴整道 19
3.5铺道岔 23
4无缝线路轨道 26
5混凝土宽枕轨道 31
6整体道床轨道 33
7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轨道 37
8轨道附属设备和常备器材 40
9工程验收 42 附录A再用轨技术条件 45 附录B轨枕间距布置 47 附录C 曲线内股缩短轨计算和布置 50 附录D螺旋道钉锚固料配制工艺 53 附录E轨距扣板和挡板、挡板座号码配置 55 附录F轨缝尺寸 58 附录G各地区最高、最低轨温资料 63 附录H无缝线路作业轨温条件 65 附录J 既有线改建放行列车条件 66 附录K本规范用词说明 67 附加说明 68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69
1 总 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统一各种铁路轨 道施工及验收的标准,保障竣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规 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 路和铁路专用线轨道的施工及验收。
有特殊使用条件的轨道,其施工及验收要求应另作规定。
1.0.3轨道应按批准的设计和变更设计文件施工。
1.0.4各种铁路轨道施工的技术要求,应与各自在铁路运输系 统中的性质、作用及其运营初期的运量和最大行车速度相适应。 初期运营条件相当于国家铁路l、Ⅱ级的地方铁路,宜采用国家 铁路轨道施工同等的技术要求。
1.0.5各种轨道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具有产品 检验合格证。特定的轨道器材应按设计要求办理,并经鉴定合格 方可使用。
1.0.6轨道施工应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条件下,积极采用安全
可靠、经济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0.7轨道施工应推行作业标准化,轨节组装工厂化,轨节铺 设、铺碴整道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减少铺轨工地的作业量。
1.0.8轨道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 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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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准备
2.0.1施工前,应具有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收集有关其他工 程的竣工资料。
2.0.2铺轨基地应在铺轨前建成。基地规模应满足轨节计划生 产能力和铺轨架梁进度,并应有一定的储备能力。
2.O.3铺轨前,应按铺轨计划进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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