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权益的贯彻执行,根据?工会法?和?中洋保险〔集团〕股份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洋人寿保险股份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制度是公司职代会闭会期间,临时协调、处理某些重要问题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联席会议组织
第三条 联席会议人员组成:
〔一〕分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成员;
〔二〕相关职工代表组组长;
〔三〕相关职代会专门工作组组长;
〔四〕职代会主席团成员。
第四条 联席会议召开条件:
〔一〕职代会审议事项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新的情况需要进展局部修改、补充;
〔二〕需及时通报的公司重大事项;
〔三〕涉及公司局部和少局部职工利益的事项;
〔四〕协商处理职代会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 联席会议程序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第五条 召开联席会议,应事先由行政、工会双方协商,确立议题后报分公司党委批准同意。
第六条 工会、行政根据议题组织有关材料,发至相关成员。
第七条 联席会议由同级工会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八条 联席会议必须有应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为有效。
第九条 联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形成的意见,应向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或下一届职代会报告。
第四章 附 那么
第十条 本工作制度由分公司党务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分公司党委批准后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