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通用技术教学计划常规要求
一、教学计划内容
教学计划包括教研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所有计划均按学期制定,应表达新课标的新理念、新要求,目的明确,内容详细,富有可操作性,于开学之前完成。计划制定后,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本要求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要在认真分析上学期获得的成绩及存在征询题的根底上,提出本学期的工作目的,确定教研的根本内容,按周安排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经历交流等教研活动,制定校本教研工作的详细措施。工作目的、任务要明确,活动安排要详细,有研究课题或教研专题,有创立校优秀教研组的详细措施,活动安排到人、到月。重点研究教研组内平衡开展的征询题,以采取师徒结对等方式促进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不断提升,以团队建立促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根本原那么和根本要求
1、制定学科教学计划的根本原那么:
教师制定学科教学工作计划,要按照《课程标准》的精神,通览教材,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班、本学科教学、学生实际制定实在可行的计划。突出表达教学内容及教材分析、教学重难点、教学目的、学生根本情况分析以及教学改革的设想、施行计划的详细措施、学期奋斗目的、教学进度安排等。
2、制定学科教学计划的根本要求:
(1)熟悉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前应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研究教材,掌握各部分内容的内在联络和根本的教学目的要求;分清教材各部分内容的重点;把握教材的难点、疑点、关键点,考虑教学中的实际困难和相应的教学策略以及应做好的预备工作等。
(2)施行教学目的的详细措施:详细措施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在深化研究教材及学科目的、阶段要求、教学重难点以及学生实际情况之后,从如何提高本身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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