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doc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Code of civil air defene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 nning and con strueti on
2011-xx— xx 发布
2011-xx— xx 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 苏 省 民 防 局
联合发布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施行日期: 2011 年 X 月 X 日
XXXXX 出版社
2011 南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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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批准, 由南京市人 民防空办公室组织, 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 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 共同编 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 并对调研资料进 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 省市规划管理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 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 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 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 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 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江 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 践存在差异, 在试行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 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 (地 址:南京市海福巷 1 号,邮编: 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 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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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陈志龙
徐利国
尹峰
张劲
吴畏
龚华栋
郭东军
杨红禹
吴步旭
余有山
张敏之
李薇
董文俊
蓝健
于倩
主要审查人:
蒋永生
朱海啸
朱富坤
刘光寰
王文娟
吕晓宁
陈平
袁学新
殷友兰
朱菊燕
王荣玉
目次
总 则 1
术 语 3
配建面积标准 6
功能与布局要求 7
大型居住区 . 7
居住区 . 9
居住小区 . 10
居住组团 . 12
其它规定 . 13
设置要求 15
家庭避难所 . 15
人员掩蔽工程 . 15
医疗救护工程 . 16
防空专业队工程 . 16
配套工程 . 16
附录 A 成果要求 . 18
附录 B 用词说明 . 19
2
(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设计,
增强居住区防空、防灾能力,结合我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防工 程建设现状,制定本规范。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含)以上城市新建、改造居住区人防 工程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县级以下城镇的居住区人防工程 建设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应贯彻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以“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体系完整”为目标,并应遵循下列要求: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设防标准、经济发展、居住区所处的环
境条件,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的要求;
居住区人防工程尽量连通,形成网络;
满足居民就近掩蔽。
、 医疗救护工程、防
空专业队工程及配套工程。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应注重平战结合、平灾结合。
城市居住区规模按规划居住人口分为大型居住区、居住区、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四级,按表 。
城市居住区分级标准(人)
级别
大型居住区
居住区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人口
>80000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城市居住区人口规模介于表 , 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各类人防工程以外,还应根据所增加的人
2
数,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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