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经贸委、省建设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二、对现有不符合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要求或在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加油站,由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关闭。三、对新建、迁建加油站的选址一律按本《规划》的布点设计图案执行。因图中比例无法确定到固体位置, 今后实施中具体选点的把关和审核由市规划局、市经贸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及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一、对目前部分路段较密加油站, 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加油站, 逐步安排搬迁到新规划点建设,原有加油站实施关闭。加油站的迁建在各行政区域内进行, 原则上不能跨区域迁建。龙湖区和金平区, 潮阳区和潮南区因实际情况需往对方区域迁建的,必须严格控制,经批准方可进行。五、新规划点经省批准后, 可由市政府或区政府进行统征土地, 然后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办法确定经营者( 根据摸查情况, 除历史问题外, 73 个新规划点中, 土地属国有用地 7 个;集体用地 66个)。六、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经营单位的新建加油站项目, 招标方、拍卖委托人等单位应取得省经贸委关于招标、拍卖标的物的规划确认文件, 方可组织招标、拍卖活动;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经贸委同意并取得核准文件后, 方可参加投标、竞买。七、对于现有 20 个需调整迁建的加油站。由市经贸会同市规划、国土局研究提出一些新规划点给这些加油站迁建。若某个规划点( 指土地) 有多个竞争对象, 则在这些需调整迁建的加油站业主中进行招投标。八、市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来严格审核加油站的新(迁)建工作,具体执行以下程序: 1. 申请单位向市经贸局提出新(迁)建加油站申请,市经贸局依据本《规划》,发函征询市规划局的选址意见,若选址符合要求,则由市经贸局发函征询市国土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意见。若符合各方要求, 由市经贸局汇总各单位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省经贸委审批。 2. 凭省经贸委的同意建设加油站的批复文件, 申请单位向市(区) 各有关单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动工建设。 3. 加油站竣工后,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报市经贸局,市经贸局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 (1) 《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申请表》;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证明及复印件; (3) 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件及复印件; (4) 建设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复印件; (5) 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复印件; (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7) 质量技术监督部
加油站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