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中心
文件编号
I/IAC/ABF/2008/003
版本编号
第A/0版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页 码
第2页,共9页
执行日期
2008年07月23日
打字
校对
谢辉、
共印(发) 份
编制
谢辉
审核
核准
严志荣
日期
2008年6月21日
日期
2008年7月16日
日期
2008-07-23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审计档案工作,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是指在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记录,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内部审计中心应对以下各种内部审计业务档案做好管理工作:
财务收支审计档案;
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档案;
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档案;
单位决算审计档案;
经济效益审计档案;
内部控制评审档案;
经济责任审计档案;
专项资金审计档案;
建设项目预算(概算)审计档案;
建设项目决算(结算)审计档案;
财经法纪审计档案;
审计调查档案;
其他审计档案。
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和材料,应当分类归入审计档案:
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定审计报告的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性资料。
内部审计中心
文件编号
I/IAC/ABF/2008/003
版本编号
第A/0版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页 码
第2页,共9页
执行日期
2008年07月23日
打字
校对
谢辉、
共印(发) 份
编制
谢辉
审核
核准
严志荣
日期
2008年6月21日
日期
2008年7月16日
日期
2008-07-23
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后续审计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领导批示和记录。
与审计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来访记录及群众举报材料。
以录音、录相或计算机储存的软件等视听材料。
其他按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在审计活动中,禁止使用红笔书写文件和材料(包括拟稿、领导签署意见等),应确保档案字迹清楚,具有耐久性。
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个或几个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审计案卷内的文件和材料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第一部分为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向董事局(或分管副总裁)报送的有关本项目的审计情况报告;
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有关审计处理的请示,审计事项的报告及董事局(或分管副总裁)的批复、批示;
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中心审定报告的会议纪要;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决定的复审申请,对审计决定的申诉材料;
有关本项目的通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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