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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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6 年 4 月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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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公布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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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安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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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1048 号”核准,京能电力获准发行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分
两期发行,名称分别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次公司债券简称和代码分别为“13 京能 01”,“ 122275”;“13 京能 02”,
“122319”。
四、发行主体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第一期 15 亿元,第二期
15 亿元。
六、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期限为 年;第二期的期限为 3 年。
七、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第一期的票面利率为 %,在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固定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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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债券第二期的票面利率为 %,在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固定不
变。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第一期债券为每半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第一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月16日,付息日为2014年7月16日、2015
年1月16日和2015年7月16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第一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
2015年7月15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第二期债券为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第二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8月22日,付息日为2015年8月22日、2016
年8月22日和2017年8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第二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
2017年8月21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兑付本息的
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3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
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限的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本次公司债券的
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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