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上海
目 录
材料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
材料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
材料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5
材料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6
材料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议案》…7
材料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股权相关资
产审计评估结果的议案》……………………………………9
材料七、《关于批准公司签署<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上海伊诺尔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北京伊诺尔印
务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12
材料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
取措施的议案》………………………………………………14
材料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非公
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15
材料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宜的议案》…………………………………………17
材料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
议案》…………………………………………………………19
材料十二、《关于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20
附件:1、《界龙实业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2、《界龙实业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3、《界龙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
取措施》
4、《界龙实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
材料一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1
材料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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