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水保目标责任书(安环部).docx安环部
环水保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责任性,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级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额管局、集团公司和隧道公司的要求,
结合项目部现场实际,现项目部与 安环部 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环水保责任目标
严格落实环水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减少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强治理,确保文明施工。
贯彻落实环水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减少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及破坏事件。
项目施工中噪音控制、粉尘控制、垃圾处理、 污水废气排放等方面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
杜绝生产性原因造成表达环境污染事故。
环水保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率100%。
遵照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完成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配套设施。
对新入场员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教育率 100%。
对处理后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检测率 100%。
污染排查治理全覆盖 100%,做到污染排查率 100%,污染治理率 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到“不伤一草一木,不害一鼠一兔。”
二、环水保岗位职责
安环部在管辖范围内对环水保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监督检查本项目工程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环水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 并参加工程验收。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 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停止使用。
参加生产会议 , 对本单位的环水保形势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环水保的问题, 提出建议和
要求。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环水保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 ,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环水保情况 , 提出改进意见 , 对查出的严重环水保问题下发隐患整改
通知单 , 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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