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导意见.doc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导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导意见
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现状及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当前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等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模以上酒店建立防疫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分工明确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并签订餐饮环节的疫情防控承诺书;必须在餐饮单位门口或食品原材料接收处,设置专人负责的体温测量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就餐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应打包外带、网络订餐服务,坚决杜绝聚集性用餐。同时对体温异常者及时做好登记,立即向区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
,充分做好营业准备。口罩(至少1只/人/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工作服、帽子、测体温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可靠,有不少于1个月的使用量,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规范。
。开业前对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后厨)进行一次卫生清洁大扫除。开业后,每天开展至少1次内外环境消杀工作,维护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对厨房、厕所、垃圾箱、餐厅等重点区域加大消杀频次,每天不低于2次。营业结束后对店面再次进行彻底消毒,厨房进行清理。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
(1)外地返潍人员自返潍后,按要求自行隔离14天,持有效健康证明可返岗上班。
(2)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岗前体温检测记录齐全,防护措施到位,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操作前、进食前、入厕后洗手,后厨人员和服务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正在接受治疗或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3)所有配送人员(骑手、外卖小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必须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倡导“无接触”网络订餐配送服务,配送人员(骑手、外卖小哥)到达入网餐饮单位取餐和给消费者送餐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
5. 网络订餐平台要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实现精准追溯。
。指导单位食堂错时用餐,分餐进食,鼓励个人自带餐具采取隔坐就餐,打包就餐等用餐方式,避免用餐人员聚集。采用配送用餐的单位,须签订有资质的配餐单位,专人进行配餐交接查验,做好交接记录,实行分时段领餐,减少人员聚集。
:卫生间洗手设备完善并配肥皂或手消液,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电梯入口处增设手消液或餐巾纸,保证客人手卫生;增设专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并规范处置。
(1)空气消毒。尽量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必要时在无人条件下可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消毒。
(2)物体表面。尤其加强是高频接触的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厕所地面等消毒。如果物体表面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去污染再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导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