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保险-详解
足额保险(full insurance)
目录
1 什么是足额保险
2 研究足额保险问题的意义
3 区分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的意义
4 相关条目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足额保险
足额保险是不足额保险的对称,亦称全额保险。
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在足额保险合同的场合,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应依保险价值全部赔偿。如保险标的物存有残值则保险人对之享有物上代位权,也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中扣除该部分价值,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应按实际损失确定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如果保险人以提供实物或修复服务形式为保险给付,保险人于给付后享有对保险标的物的物上代位权或当因修复增加了、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或其功能明显改善时,保险人在赔款中可扣除被保险人的增加利益。
研究足额保险问题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首先,我国关于足额保险的保险和精算研究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对该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将改变这种状况。从国内目前的研究来看,还没有人就足额保险问题做专门的研究,对于共同保险的研究也很不深入,仅有一些教材对共保条款的定义作过简单描述。即便如此,这里面还出现了对相关问题和概念的理解偏差,甚至有些不太准确的认识,如定义共保时错误地将“足额保险”与“全额投保”混为一谈;或者简单地认为适用共保的费率比不适用共保的费率低廉等。
其次,对足额保险理论的研究有助于精算理念的确立。“足额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追求的目标,更是财产保险中所应坚持的精算理念和定价原则。而共保机制则是足额保险这种理念和原则的一种最好的实现形式。无论是要求投保保险人费率厘定中所假定的投保程度,还是平衡被保险人的纯保费和期望赔付,都体现了精算费率的厘定理念。这正是我国财产保险费率体系所缺乏的。
二、实际意义
第一,对足额保险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纠正精算实务中的一些错误做法。
足额保险-详解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