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和审价操作培训 1总担保?关税处是关区事务总担保的职能管理部门;现场海关负责总担保事务的受理、核准、验放货物等日常工作。?海关事务总担保原则上主要针对待办减免税项下货物办理。 2海关事务总担保办理流程?(一)关税处按减免税具体项目分别出具《海关同意按减免税货物办理税款担保手续证明》(以下简称《担保证明》); ?(二)关税处凭《担保证明》及下列单证,按项目办理总担保及延期手续: ? ; ? (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且为陕西省级分行) 出具的《海关税款担保保函》; ? (需详细说明理由); ? 。?(三)各业务现场凭关税处出具的《保证函》办理通关及延期手续, 并应严格审核报关单“备注”栏中填写的“保证函编号”。同时还应在《保证函》“海关批注”栏内签署意见,且作为随附单证归档和登记造册备查。 3 ?关税处及业务现场应在总担保规定期限届满 30 日前督促企业办理申请延长担保期限, 并于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是否延期决定。 4 ?关税处及业务现场应定期通过《总担保保证金(函)自动对账系统》对企业扣减额度和剩余额度进行核对,在剩余额度不足 100 万时,业务现场应及时提醒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额度变更手续。 5678注意事项?1、除总担保外,各现场办理单票保函时, 必须要有担保依据,对 10 月后无担保担保证明的予以补税处理。?2、从现在起,现场一律拒绝银行保函,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3、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关税处联系。?4、在保函到期前 1个月,务必提示企业办理担保延期。若遇到超期,原则上一律转税。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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