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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外地监理企业办理单项资质核验应提供的资料
和《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
1、资质核验登记表:省外非驻苏监理企业填写《非驻苏监理企 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省内外市监理企业填写《外市监 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
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直接发包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邀请函(原件);
5、近年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二年未发生应由 监理承担责任的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苏州大市范围内监理企业除外);
7、拟派驻现场的总监、专监和监理员执业(岗位)证书、身份 证和社保交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监理合同备案时执业(岗位)证 书原件押证,其他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8、监理企业自律承诺书;
9、已进入我市承接过监理项目的企业还须提供已参加本市监理 业务知识培训证明。
省外企业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出省承接监理业务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有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 的,将对责任单位及监理人员记录不良行为, 并在事发后两年内限制 在我市承接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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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