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应急预案
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部日常应急小组
组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组员:(现场其他全体监理人员)
2、公司非常应急小组
组长:何涌泉(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刘先国(公司技术负责人)
组员:宋利东(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部门主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二、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施工险兆、险情,及涉及人员、周边环境、社会公众的
突发事件、事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驻地负责人或代表报告,并同时向本监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报告。最迟报告时间一般事故或险情不得超过6小时,重大事故或险情不得超过半小时。公司质安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分管负责人宁伟立同志报告。
2、项目监理部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
程序、时限、单位隶属系统进行报告。
3、监理公司分管负责人接到现场重大事故、险情、突发事件等报告后,立即
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⑹、对与灾难性天气、地震、地质灾害、疫情等有关的事件、事故,应密切
跟踪当地气象、水文、地震、卫生防疫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应将信息与事件、事故的应对处置综合考虑,提出建议供建设单位决策,督促施工单位事前或及时采取措施;
⑺、监理在处置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事故时,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
范,在任何情况下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抢救力量,努力把事件和事故造成的危害、损失、影响等降到最低程度,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尽到监理的职责,最大程度地发挥好监理的应急处置作用。
4、应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
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等,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四、预先收集齐全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电话
⑴、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⑵、当地救护中心电话:120等
⑶、当地公安报警电话:110等
⑷、当地自来水、电力、煤气、通迅等报修电话;
⑸、当地建设、安全、劳动、工会、公安、检察等部门联系电话;
⑹、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主要联系人员电话。
五、项目监理部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各类事前控制工作
1、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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